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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

取締佔領:美國設定用入獄威脅來扼殺抗議

Outlaw Occupy: US set to strangle protests with jail threats
取締佔領:美國設定用入獄威脅來扼殺抗議
2012-03-19


無獨有偶,香港司法在這類抗議行動出錯的懲罰,也比過往突然提高:

梁國雄判囚兩月 恐難戰立選 衝擊遞補論壇 保釋上訴 或被罷免議席
明報 –
7小時前

【明報專訊】立法會議員「長毛」梁國雄與一批示威者,去年9月衝擊在科學館舉行的遞補機制論壇,日前被裁定刑毁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罪成,昨被判囚2個月,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,但梁隨時可能面對被罷免議員資格,甚至影響他今年9月參加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的資格。

梁國雄昨晚接受本報查詢,稱會與律師商討對策,未直接回應會否參選下屆立會選舉(見另稿)。

另4人囚3周 梁:鎖唔住我靈魂

裁判官羅德泉表示,被告梁國雄(55歲)參與程度較早及深,亦屬領導角色,遂判刑較重。其餘被告黃洋達(32歲)、容偉堂(60歲)、鄧建華(22歲)及陳倩瑩(22歲)均被判入獄3周(見另表)。眾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。另外,梁要就刑毀賠償4150元予政府。

第二次因社會運動被判囚的梁國雄昨申請保釋時,引用他於2010年辭職發動「五區公投」時曾引用的詩句「行無愧怍心常坦,身處艱難氣若虹」和「橫眉冷對千夫指,俯首甘為孺子牛」表明心志。他獲准保釋後於庭外指判刑過重,不怕因此入獄及失去議席,直言「鎖得住我個人,鎖唔住我既靈魂」,又對其行為不感悔意,認為自己面對的權貴愈高,刑期愈長。

詹培忠:維護立會公平 或提罷免

《基本法》第79條訂明,立會議員犯刑事罪判監1個月以上,若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,他將喪失議席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,會諮詢法律顧問意見,如何啟動罷免動議,但需要有議員提出,又指以往是由內會主席提出。唯一曾因入獄被罷免的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說,為維護立法會公平,若沒有人提出罷免,他或會提出。

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,雖然民主派不認同暴力,但梁國雄因示威犯罪,加上本屆會期將於9月完結,質疑罷免有否意義。自由黨主席劉健儀則稱,黨內未就罷免商討,但她個人認為梁將會上訴,其間罷免他未必洽當。

兩大學生判囚 律師校友相助

涉案其中兩名被告分別是中大及嶺大學生。中大校長沈祖堯表示,非常關心被告之一陳倩瑩的情况,大學輔導長已即時聯絡她,了解事件及其需要,亦已聯絡熱心的律師校友提供法律意見。沈祖堯說,明白年輕人對社會議題抱有熱誠,參與社會運動追求理想時,有時可能會有一些較激烈的行為。嶺大發言人則表示,學生服務中心會繼續與鄧建華聯絡,提供協助。

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說,認同遞補機制涉及每名港人基本權利,影響深遠,屬社會深層次矛盾,理解示威者憂慮,及論壇次數嚴重不足;亦明白社運人士較熱血,只是關注社會,非為私利。

官斥踐踏論壇觀眾權利

但羅官坦言,無論論壇屬真屬假,在場觀眾亦不應被阻止發表意見,眾被告卻踐踏他人行使其基本權利,市民將來考慮參與類似論壇時,或要評估人身安全,假如他們因此卻步,實屬社會倒退。羅官又稱,眾被告情緒高漲,如當時有人倒地,人踏人後果將不堪設想,認為他們罔顧人命安全。

【案件編號﹕KCCC3676/11】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%E6%A2%81%E5%9C%8B%E9%9B%84%E5%88%A4%E5%9B%9A%E5%85%A9%E6%9C%88-%E6%81%90%E9%9B%A3%E6%88%B0%E7%AB%8B%E9%81%B8-%E8%A1%9D%E6%93%8A%E9%81%9E%E8%A3%9C%E8%AB%96%E5%A3%87-%E4%BF%9D%E9%87%8B%E4%B8%8A%E8%A8%B4-%E6%88%96%E8%A2%AB%E7%BD%B7%E5%85%8D%E8%AD%B0%E5%B8%AD-211425560.html

美國人是否被嚇怕不敢說心中的話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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